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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出租合同协议书_住房合同

    正文概述    2024-08-01 18:58:55  

    模板合集八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8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篇1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住房装修,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风险提示:

    装修合同签订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明确责任。装修合同是家装质量的约束凭证,也是避免家装纠纷保证书,是业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武器”。

    因此,订立合同时,建议发包方根据实际情况对工程概况、违约责任、管辖地等约定清楚,以降低合同履行风险和保证合同顺利履行,并尽可能保障自身的合法、合理利益。

    一、工程概况

    1、装饰施工地点:

    2、住房结构:______房型______房______厅______套,施工面积______平方米。

    3、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4、承包方式:________「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5、工期:______自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竣工,________工期________天。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风险提示:

    装修过程中,很容易有增减项目,比如多做个柜子,多改几米水电路等等。这些都要在完工的时候交纳费用的。那么这些项目的单价究竟应该是多少呢?如果等到已经开工后,那这可能就是设计说了算了。所以如果有可能,能复印一份装修公司的最初给您看的完整报价单,以免在签订合同或是增减项目时,装修公司偷梁换柱,改换价格。

    还要注意一点,最后结算费用的时候,你应该支付的增减费用,都应该是在该项目施工前,由您签字认可的,如果是您没有签字认可的,您一概可以不支付相应的费用。

    1、工程总价款:¥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详见本合同装修工程报价单。

    2、工程款付款方式按下列方式支付:

    「1」第一次,对预算设计认可签订合同之日。支付10000元订金,第二次付款时扣除;

    「2」第二次,同签定后开工前支付工程总造价50%,合计_________元;

    「3」第三次,施工过程中______工期进度过半______支付工程总造价40%,合计_________元;

    「4」第四次______竣工验收当天______支付工程总造价10%______合计_________元;

    「5」工程保修期两年。工程款全部结清后,甲、乙双方签订《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三、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风险提示:

    装修公司或工头报价时由于业主更多地会关注单项的价格,而经常忽略工艺说明,尤其是用什么材料、什么规格、什么等级以及应有的说明。一业主诉说亲身经历:当时啥也不懂,装修公司和工头给的报价单上就是用了模糊字词,例如:柜体、柜框用大芯版,实木收边,水泥,刷界面剂,纸面石膏板封面等等,都是一道道陷阱。

    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合同装修工程报价单。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______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______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可收取甲方提供材料价款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为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四、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风险提示:

    为保障发包方的合理利益,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对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

    租房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装修合同应约定,工程竣工后,承包方应通知发包方验收,发包方在合理时间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果发包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组织验收,及时通知承包方另行安排时间验收。若发包方在验收时发现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可要求承包方赔偿或返工。

    1、本工程执行______–______62______–______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______–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________方设计施工方案。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4、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双方同意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

    5、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6、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五、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六、其它事项

    1、甲方应在开工前,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并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做好施工中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2、乙方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对其行为乙方应予认可。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各种共用设备管线。

    七、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一天,甲方付乙方________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支付_______元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_____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八、纠纷处理方式

    双方如对合同执行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的,可以提交人民法院诉讼。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

    十、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签章」:

    电话:

    乙方「签章」:

    电话:

    签订地点:

    弹性物品教案及反思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篇2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邯郸市大名县呈。

    1.2 住房结构:砖混结构房三室两厅两卫一套,施工面积125.5平方米。

    1.3 工程造价: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价格,根据市场竞争、优质优价的原则,约定如下:总价款:115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壹万元整。其中:材料费:60000元,人工费:

    20000元,管理费:5000元,设计费:3000元,垃圾清运费:20xx元,其他费用:25000元。

    1.4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一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1.5 工程期限90天;开工日期20xx年10月1日,竣工日期20xx年12月31日

    第二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一种方式提供:

    2.1 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交图时间为20xx年9月10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

    2. 2 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一份,设计费由甲方支付。

    2.3 施工图纸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三条 甲方权利义务

    3.1 开工前10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份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应采取保护措施,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乙方施工人员对甲方施工现场的牲口应认真清点及保护,并且双方签订“物品清单”;

    3.2 开工前将原有的电话设备拆除;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3.3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3.4 禁止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建筑的承重、非承重结构或迁改厨、卫位置及设备管线,应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3.5 参与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及对材料进场、工程竣工的验收;

    3.6 工程所在的物业管理部门所收施工押金及各项物业管理费用,由甲方交纳(出入证除外),乙方协助提供物业管理所需的相关材料;

    3.7 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甲方不得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3.8 甲方无权要求乙方移动或改造暖气、燃气管线;

    3.9 房屋装饰装修所产生的废弃物不得乱倒乱放,甲方应当按照物业管理单位、房屋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者单位房屋管理部门规定的地点、方式、时间堆放,并按有关规定清运;

    3.10 甲方不得拒绝和阻碍物业管理单位依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检查;

    3.11 甲方进行装修不得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3.12 未经批准,甲方不得随意在承重墙上穿洞,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或者另建门窗;不得随意增加楼地面静荷载,在室内砌墙或者超负荷吊顶、安装大型灯

    具及吊扇;不得任意刨凿顶板,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或者改线;

    3.13 未经批准,甲方不得损坏给排水、供电、供气、消防、通讯等公共设施,不得损坏他人的房屋及物品。

    3.14 因进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而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应由甲方负责修复和赔偿;如属乙方的责任,由甲方找被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第四条 乙方权利义务

    4.1 施工中严格执行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保证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工程;

    4.2 安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和相邻居民的安全;

    4.3 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管道的畅通;

    4.4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所形成的各种废弃物,应当按照有关部门指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进行堆放及清运。严禁从楼上向地面或由垃圾道、下水道抛弃因装饰装修居室而产生的废弃物及其他物品;

    4.5 乙方设计师负责对甲方提供咨询、设计、报价等相关服务。合同签订后,乙方执行工程施工的代表人为乙方派出的项目经理。甲方关于工程的相关事宜均应与乙方项目经理联系,以确保工程中的统一指挥和管理;

    4.6 乙方自行采购或者向甲方推荐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装饰装修材料,造成空气污染超标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7 乙方采用的装饰材料不得以次充好、弄虚作假。

    4.8 乙方施工应符合有关规范要求,不得偷工减料、粗制滥造;

    4.9 乙方不得野蛮施工,危及建筑物自身的安全;

    第五条 工程变更

    5.1 为确保甲方工程质量、工期及保修服务,合同签订后如有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的变更,须由双方协商后签署书面协议《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口头承诺或口头协议均视为无效;凡甲方直接与乙方现场工作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5.2 合同签订后,甲方工程减项超过总工程款5%以上时,须向乙方支付减项总额8%的变更费。若甲方减项所用的材料乙方已定购或运到现场,甲方需另外支付材料来回托运、损耗及退货费用;若甲方要求减少的施工项目已施工,甲方需支付乙方该项目的施工费、材料费、管理费及拆除费;

    5.3 甲方第二次支付工程款后增加的施工,乙方需在收到甲方该增加项目100%的工程款后方予以施工。

    第六条 材料的提供

    6.1 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其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甲方应按时将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并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若甲方未按时提供材料或材料的规格、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甲方承担;

    6.2 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乙方应在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的时间提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若乙方所供材料的品牌、规格、质量与报价单不符,甲方有权拒绝使用,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乙方承提;

    6.3 甲方确定材料品牌、规格、型号或价位标准,由乙方负责为甲方代购的(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应备注乙方代购),在材料运至施工现场并经甲方验收认定后方可使用。

    6.4 除合同注明外,五金(门锁、拉手、水龙头等)、石材、瓷砖、设备、洁具、灯具等,均由甲方购买并按时运到现场。

    第七条 工期延误

    7.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未按时参加阶段验收而造成的停工;

    (4)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7.2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7.3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7.4 因乙方供材或施工等原因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八条 质量标准

    8.1 工程质量

    (1)乙方必须按照设计文件和国家现行的技术标准、规范进行施工。

    (2)乙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须全部达到国家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达到100%。

    (3)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返工后仍达不到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由于甲方原因达不到工程质量标准的,由甲方承担返工责任及经济支出。

    8.2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按下列第一项标准验收:

    (1)《GB50210-20xx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理验收规范》

    (2)其它验收标准:_________

    8.3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时:

    (1)可向邯郸市消费者协会家庭装饰装修投诉中心。

    (2)如不服调解,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第九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9.1 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三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水、电管线,防水层及吊顶基层等隐蔽工程验收;

    (2)油漆、面层涂料施工前验收;

    (3)竣工验收。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进行各阶段验收,各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件八:工程验收单)。若甲方接到通知后,未按时参加验收,乙方有权停工等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工期延误及其它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9.2 保修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工程余款后,乙方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并填写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为贰年)。

    (2)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十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10.1 双方约定按下列第二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2)完成80%的工程量之日后的10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90 %的工程款; 甲方支付工程款,乙方的业务员或施工人员收取的,视为乙方收取。

    10.2 因变更施工内容导致总价款增减的,甲方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支付或收取增、减部分的款项。

    10.3 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甲方全额付清应付款项。

    10.4 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有权留取相当于工程总价款的5%的保修基金。竣工验收合格后五年内没有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的,甲方应将保修基金全额退还乙方。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 合同签订后,合同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或无论因何原因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办理终止或延期履行合同手续,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工程造价5%的违约金;若因此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予以赔偿。

    11.2 工程未验收合格或未结清尾款而未移交,甲方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的,工程视为合格,由此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并视为甲方自动放弃保修及维修权利且乙方仍有追收尾款的权利。

    11.3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乙方有权停工,每延误一日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2‰的违约金。

    11.4 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所需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11.5 由于甲方或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日由责任方向对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2‰作为违约金。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

    12.1 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2.2 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附则

    13.1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3.2 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13.3 凡在邯郸市各家庭装饰装修市场内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场有关部门签字(盖章)后生效,三方各持一份。

    13.4 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13.6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 订 地 点: _________签 订 地 点: 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3

    贷款人「甲方」: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方与乙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

    贷款金额、期限及利率

    第一条 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经审查同意向乙方发放住房贷款「以下称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小写」_____。

    第二条 贷款用于乙方购买座落于__________市「县」区「镇」_________路「街」_____号__________房间的现「期」房物业,建筑面积___平方米。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贷款挪作他用。

    第三条 贷款期限为____个月。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__日止。

    第四条 贷款利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为月息千分之,利息从放款之日起计算。如遇国家贷款利率调整,按规定执行,甲方不再另行通知乙方。

    贷款的发放

    第五条 乙方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在_____号和_____号担保合同生效「或登记备案」后,以乙方购楼款的名义将贷款分__次划入售房者在甲方开立的账户,以购买本合同第二条所列之房产。

    「一」___年___月___日,金额__________元

    「二」___年___月___日,金额__________元

    「三」___年___月___日,金额__________元

    第六条 本合同签订后且在贷款发放前,如乙方与售房者就该房产有关质量、条件、权属等事宜发生纠纷,本合同即告中止。由甲方视上述纠纷解决情况在一年内决定是否解除或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七条 贷款发放后,借款人与售房者就该房产有关质量、条件、权属等其他事宜发生的任何纠纷,均与贷款人无关,借款合同应正常履行。

    贷款的'归还

    第八条 甲乙双方商定,自______________起乙方用下列方式归还贷款本息:_____________。

    第九条 乙方按月归还贷款本息,应自借款之日起于每月____日归还,每期金额____万元,共____期。

    第十条 乙方应在甲方开设存款账户,并保证在每期还款日前存入当期足额还本付息的存款,同时授权甲方于每期还款日从该存款账户中以第八条规定的方法扣收贷款本息。

    第十一条 乙方应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如未按约定的时间归还,甲方将按国家规定对逾期贷款每日计收万分之____罚息。

    第十二条 乙方不按期支付贷款利息时,甲方对乙方未支付的利息计收复利。

    第十三条 乙方需提前还款的,提前还款额应为当期应付本息之整倍数,并在还款日____日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确认后即为不可撤销,并作为修改本合同的补充通知。

    第十四条 乙方如提前归还部分贷款本息,对提前还款部分,仍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方法计收贷款利息,不计退提前还本部分贷款的利息。

    第十五条 乙方如一次性提前归还全部贷款本息,甲方则不计收乙方提前还款部分的贷款利息。

    第十六条 除非下列事项已在甲方感到满意的情况下获得完满解决,否则甲方有权在任何一项或多项事情发生时,宣布本合同提前到期,要求乙方立即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而无需为正当行使上述权利所引起的任何损失负责:

    「一」乙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

    「二」乙方本人因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被宣告死亡或死亡而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三」乙方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或财产代管人拒绝为乙方履行偿还贷款本息的义务;

    「四」乙方连续三个付款期或在本合同期内累计六个付款期未按时偿还贷款本息;

    「五」根据____号担保合同的约定,因担保人「物」发生变故,致使担保人须提前履行义务或甲方提前处分抵「质」押物的;

    「六」乙方发生其他可能影响归还甲方贷款本息的行为。

    第十七条 发生本合同项下第十六条第「一」、「二」、「三」、「四」、「六」项规定的情形时,致使甲方宣布本借款合同提前到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号担保合同同时到期,贷款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提前履行保证义务或提前处分担保物。

    合同的变更

    第十八条 乙方如要将本合同项下之债务转让给任何第三人,应经甲方书面同意,在受让人和甲方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任一方需变更本合同条款,均须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意见,同时征得担保人书面同意。

    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条 如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任何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由甲、乙双方共同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解决:

    「一」提交____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二」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裁决。

    第二十一条 争议未获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条款。

    费用及其他

    第二十二条 与本合同有关的费用及实际支出,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手续费、公证费、房产过户手续费及其他相关税费,全部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二十三条 乙方如不依本合同的规定付足应付的任何款项、费用,使甲方决定以任何途径或方式追索,一切由此而引起的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为保障本身利益先行垫付的费用,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追讨,并从甲方实际支付之日起计收活期存款利息。

    第二十四条 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由____各执一份。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共同签盖章,并自____号和____号担保合同生效「或登记备案」之日起生效。

    贷款人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住所: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存款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公章」 乙方「签章」

    负责人「签」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4

    甲方: (出租人)

    乙方: (承租人)

    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合同法》及国家、广州city政府对房屋租赁的有关规定,就租赁房屋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部分 房屋概况

    第1条 甲方保证向乙方出租的房屋系 (本人,共有)拥有完全所有权和使用权,设有房屋它项权利有 。(如果房屋是共有,则还应增加:已经共有人同意,附书面同意声明。如果是委托租赁,应有房屋所有权人与受托人的委托协议书)

    第2条 房屋法律概况

    1、房屋所有权证书登记人: ,身份证号码: ;

    2、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 ;

    3、土地使用权证书编号: ;

    4、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登记的房屋建筑面积: ;

    5、房屋的使用面积:

    6、房屋的附属建筑物和归房屋所有权人使用的设施:

    第3条 出租房屋详述

    (包括从落地址、名称、用途、间数、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地面、墙壁质量、家具设备等)

    第二部分 租赁期限

    第4条 房屋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遇以下情况应顺延:

    1) 发生不可抗力事由的;

    2) 甲方非正常原因逾期交付房屋的;

    3) 非乙方原因致使房屋无法居住的;

    4) 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更改的。

    第三部分 租金条款

    第5条 租金每月人民币 元(大写: 整)。

    第6条 租金按季支付;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乙方应支付给甲方1个季度的租金;以后应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月底前付清下一季度的租金。(也可以约定以月、年等支付租金日期)

    第7条 租金支付地点: ;

    第8条 租金支付方式: (现金、支票、汇票、转帐等);

    第9条 甲方收取租金时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或合法有效的凭据,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支付租金。

    第四部分 相关费用

    第10条 房屋在租赁期间产生的税收由 承担,不因本租赁合同无效,或撤销,或变更而变动,除非双方对此达成书面变更协议。

    第11条 租赁期间,乙方因正常生活之需要的煤气费、水电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网络使用费等由乙方承担;环境卫生费、治安费、物业管理费用等由(根据甲,乙双方协商为定)方承担。

    第12条 租赁期间, 房屋的使用权归乙方,包括甲方有所有权或独立使用权的房屋外墙、屋顶、地下空间、及房屋的附属配套设施(如自行车位、汽车车位)等。

    第五部分 房屋变更与设立他项权利

    第13条 租赁期间,甲方如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有以同等价格的优先购买权。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权利和承担原甲方的`义务,甲方不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

    第14条 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和承担原乙方的义务,乙方不再承担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

    第15条 租赁期间,甲方欲对房屋设立抵押权,须提前2个月书面告知乙方,乙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承租。如乙方在7日内无异议或不作为,则视为认可甲方的行为。如乙方作出决定终止本合同,则租赁关系自终止本合同通知书到达甲方的次日起计算。

    甲方没有按以上约定告知乙方,乙方有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权力,并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第16条 甲方设立其它他项权利,可以不征得乙方同意,但应提前1个月书面告知乙方。

    第六部分 房屋修缮

    第17条 租赁期间,甲方应负责房屋的正常维修,或委托承租方代行维修,维修费由甲方承担。甲方应保证房屋能满足乙方正常使用和居住之需要。

    第18条 租赁期间,如房屋发生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自然损坏,或人为损坏,或屋面漏水等,影响乙方正常居住生活事由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7天内予以修缮,超过7天,乙方有权自行修缮。

    第19条 租赁期间,如房屋有倾倒危险,或其它严重妨碍乙方正常居住的,或威胁到乙方的生命财产安全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后立即进行修缮或暂时补救,如果甲方对此怠慢,或不予以理睬,或采取维修保养措施不力,乙方可以退租或代甲方修缮。

    第20条 对房屋进行的修缮费用,乙方可以抵销租金或向甲方索还,并可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第七部分 甲方权利与义务

    第21条 甲方保证如实向乙方解释和说明房屋情况和周边概况,应包括房屋权属、房屋维修次数、物业管理、治安、环境等,及如实回答乙方的相关咨询,否则视为欺诈行为。

    第22条 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时间向乙方提供租赁房屋,每日向乙方偿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累计不超过3个月的租金。

    第23条 租赁期间,如甲方确需收回房屋自住,必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后,甲方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总额的20%计算。

    第24条 租赁期间,如有政府或经正常合法程序审批的拆迁行为,则按照国家拆迁条例和当地的拆迁有关规定执行。

    第25条 乙方经甲方许可在租用房屋内进行的装修,如果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在合同期限内满搬出房屋时,甲方除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折价装修费用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折价装修费用由双方协商,协商不一致,按照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拆迁房屋的装修费用的补偿的最高标准执行。

    第八部分 乙方权利与义务

    第26条 乙方按本合同约定交付租金,甲方如无正当理由拒收,乙方不负迟延交租的责任。

    第27条 租赁期间,如乙方需要退房,必须提前 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乙方应付给甲方违约金,违约金以剩余租期内应交租金总额的20%计算。

    第28条 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设备的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乙方如需装修墙、安装窗和防盗门等,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如需要经政府审批的,则应经有关部门批准方能施工。

    第29条 乙方在房屋内的装修及安装的设备、物品,在合同期满搬出时可一次折价转让给甲方;双方如无法达成协议,则乙方应自合同期满之日起7天内自行拆除,恢复至房屋原状。超过7天,甲方有权无偿保留或自行拆除,拆除费用由乙方在合理数额内承担。

    第30条 根据本合同约定提前终止合同或合同期满,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正式书面通知之日起15天内搬出全部设备、物件,但双方另有协商除外。如乙方短期内另找房屋确实有困难或另有其它特殊情况,则甲方应允许乙方延期30天,但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租金一次性交清租金。搬迁后7日内房屋里如仍有余物,如双方无约定,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理。

    第31条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迁,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

    第32条 租赁期满,乙方需续租,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甲方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天内应提出异议或与乙方协商续约;如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之日起30天内甲方不予以书面答复,则视为默认同意乙方续租,本合同自动延长一年,自30天期满次日起计。

    第33条 租赁期满,乙方在同等租金下有优先承租权。

    第九部分 不可抗力和例外

    第34条 不可抗力意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自然情况。

    第35条 因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的有关义务时,甲乙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10日内将情况告之对方,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

    第36条 不可抗力影响如持续2个月以上,任一方均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第37条 合同履行期间,如非因乙方原因,房屋发生漏水、倒塌,或房屋被认为危房,或其它原因致使乙方无法正常居住生活的,在甲方维护或修缮完毕之前,甲方应减免这段日期的租金。

    保养合同7折

    第38条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本合同则自然终止,甲方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十五天内返还乙方多支付的租金,其它有关问题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部分 通知

    第39条 依照本协议要求任何一方发出的通知或其它联系应以中文书写,通知可以专人递交,或以挂号信件、或以公认的快递服务或图文传真发送到另一方。通知视为有效送达的日期应按下述方法确定:

    (1)专人递交的通知在专人交到之日视为送达;

    (2)以图文传真发送的通知在成功传送和接收日后的第1个工作日视为送达。

    第十一部分 争议解决

    第40条 对于因本协议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诉讼。

    第十二部分 合同生效

    第41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另有约定或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的,则从其约定或规定。

    第42条 甲方应按国家规定办理房屋租赁证、房屋租赁备案登记、治安许可证等国家规定应办理的各项手续。如果甲方在本协议双方签字之日起30天内,仍然没有办理上述手续,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部分 违约责任

    第43条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任何一项条款均被视为违约。

    第44条 任何一方在收到对方的具体说明违约情况的书面通知后,应在15日内对此确认或提出书面异议或补充说明。如果在15日内不予以书面回答,则视为其接受书面通知所述内容。在此情形下,甲乙双方应对此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按本协议争议条款解决。违约方应承担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四部分 索赔

    第45条 如果因甲方非正当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甲方应返回乙方已经交付的租金及乙方基于信赖而先期投入的各类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交付的中介费用、乙方的来回搬迁费用、乙方已经支付和虽未支付但将要产生的装修费用、乙方为正常居住生活需要而添加的固定设备安装费用(如:有线电视安装费、电话安装费、电器安装费用、电线电表安装费、中央空调通道安装费、煤气管道安装费、网络安装费、暖气安装费等)。

    第46条 如果因甲方非正当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甲方应在合同不能履行之日起7天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补偿金人民币 元(大写: )作为对乙方的间接损失补偿。

    第47条 如果因乙方非正当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乙方应在合同无效之日起7天内一次性支付给甲方补偿金人民币 元(大写: )作为对乙方的间接损失补偿,否则,甲方有权暂时扣留乙方已经交付的租金。乙方基于信赖而先期投入的各类费用(同第45条含义)甲方不予以补偿。

    第48条 乙方逾期支付应支付租金,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应交付租金的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超过3个月的租金。乙方如拖欠租金达60天以上,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第49条 甲方不按合同约定交付房屋给乙方,自逾期之日起每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但违约金累计不超过3个月的租金。甲方逾期交付房屋超过60天,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甲方责任。

    第50条 如果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产生纠纷无法协商一致解决的,则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为维护自己权益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诉讼费、取证费、律师费等费用。

    第十五部分 附则

    第51条 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存二份,税务部门一份,房屋租赁管理部门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52条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如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条款不一致,则以补充规定为准。

    第53条 本协议中的"法律"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制订颁布的条文;"法规"是指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章"是指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制订的规章。

    甲方签字:(出租人)

    住址: ;

    乙方签字:(承租人)

    住址: ;

    身份证件号码:

    电话:

    时间:

    身份证件号码:

    电话:

    时间:

    篇5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居室规格:房型 层「式」 室 厅 厨 卫 总计:施工面积 平方米。

    3.委托方式:

    4.工程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5.工程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总天数: 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金额大写」 元,详见本合同附件《装饰工程材料决算清单》。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合同附件《装饰工程材料决算清单》。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重庆市地方标准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 质量检查监督部门:重庆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

    5. 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6.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详见本合同附件《装饰工程材料决算清单》。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乙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在 年 月 日应付 %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 %即 万元;第二次付款于 年 月 日,甲方即付施工工费的 %即 万元。剩余%尾款即万元,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装饰工程项目变更表》,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2.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其他事项

    1.甲方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2.乙方

    「1」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如是下属分支机构,也须有上级公司出具的证明;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2」指派「姓名」 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4」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论处。

    「5」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12个月。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凭本合同和乙方开具的统一发票向重庆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投诉,请求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附件:装饰工程材料决算清单」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及见证部门各执壹份。

    甲方「业主」: 「签章」 乙方: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签约地址: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签约日期:

    篇6

    甲 方:

    乙 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项订立本合同,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座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租赁给乙方使用,面积为_____________平方米。

    二、乙方租赁时间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共_______年时间,每年租金_____________元。

    三、租赁期满后,在甲方自己不收回使用的情况下,乙方可优先继续租赁上述房屋,但应提前一个月与甲方协商,双方达成协议后,再另行签订合同。

    四、房屋在租赁给乙方期间内,乙方保证并承担以下责任:

    1、租赁期间,在未取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不得对原有房屋随意进行改造。

    2、在租赁期间内,乙方无权私自将房屋转让他人,如需转让必须征得甲方同意三方当面协商,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3、租赁期间内,房屋内原有的`设备不得损坏,如有损坏,由乙方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

    4、水电费、卫生费、物业费由乙方自负。

    5、乙方在租期内如发生任何意外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五、其它事宜: 。

    六、本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议定,其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同意签字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据,不可反悔。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篇7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居室规格:房米。

    3、施工内室:详见施工图。

    4、委托方式:

    5、工程总天数:120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柒拾万元正。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临海地方标准《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的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乙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交工期进度过半,甲方即第二次付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详见《家庭装潢工程质量验收表》,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其他事项

    1、甲方

    ①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②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2、乙方

    ①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如是下属分支机构,也须有上级公司出具的证明;经办业务员必需有表的委托证书。

    ②指派罗金满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③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④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

    ⑤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12个月。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

    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控制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及见证部门各执壹份。

    甲方(业主):(签章)

    乙方: (签章)

    二○一○年十二月一十六日

    住房合同 篇8

    发包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为维护双方的权益,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并遵照执行。

    第一章合同背景

    第一条施工地点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_弄_________号_________室,「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并已交付使用。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施工,使房屋安全、卫生、美观、适于居住、方便生活、令人心情愉悦。

    第二章施工单位资格

    第三条乙方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通过最近一次企业年检,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机关审定的从事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资质,资质等级符合本次施工的要求。乙方不具备营业资格或相应资质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立即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乙方损失。

    第四条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

    第三章施工内容

    第五条该房屋属_________结构,房型为_________房_________厅_________厨_________卫,建筑总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施工的是其中的_________房_________厅_________厨_________卫,施工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详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一」的《房型图》中红线匡定部分。

    第六条施工内容和做法说明如下「不够可附页」:

    「一」厅:地面部分_________,墙面部分_________,天棚部分_________,门窗部分_________,其他_________;

    「二」房:地面部分_________,墙面部分_________,天棚部分_________,门窗部分_________,其他_________;

    「三」厨:地面部分_________,墙面部分_________,天棚部分_________,门窗部分_________,其他_________;

    「四」卫:地面部分_________,墙面部分_________,天棚部分_________,门窗部分_________,其他_________;

    「五」其他:地面部分_________,墙面部分_________,天棚部分_________,门窗部分_________,其他_________;前款没有说明的,依作为本合同附件「二」的《装修施工图》确定。

    第四章材料、设备和价款

    第七条施工使用的材料和设备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三」的《主要材料报价单》、作为本合同附件「四」的《辅助材料报价单》,乙方的人工费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五」的《人工费报价单》。

    第八条该房屋工程总价款为_________元,其中材料费_________元、人工费_________元、管理费_________元、设计费________元、垃圾清运费_________元、税金_________元、其他费用_________元。工程总价款是各分项价款的总和。

    前款所述的总价款和分项价款是乙方的预算价格。结算价格超出预算价格的,甲方按预算价格支付工程总价款;结算价格低于预算价格的,甲方按结算价格支付工程总价款。第九条乙方对材料费、人工费、管理费、设计费、垃圾清运费的报价,不得超过本合同签订时该费用的市场平均价格。

    乙方在本合同中的报价超过市场平均价格的,按市场平均价格结算。

    双方对前款所述的市场平均价格有异议的,可以委托价格评估部门评估,价格评估部门的评估结论,双方应当接受。

    第九条乙方应在《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中注明材料和设备的名称、生产厂厂名、厂址、品牌、型号、规格、等级、价格和数量。

    乙方提供并已经使用的材料和设备与《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规定不符的,甲方有权选择以下列方式之一处理,乙方应当接受:

    「1」甲方同意继续使用的,乙方免收该材料和设备的费用;

    「2」甲方不同意继续使用的,乙方应当根据《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规定更换和重做,更换后的材料和设备费减半收取,原工期不变。

    第十条乙方应当提交说明书、保修单、环保说明书和购货发票复印件,甲方要求与原件核对的,乙方应当同意。发票上应当载明产品名称、品牌、型号、规格、等级、价格和数量。

    第十一条乙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乙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完工后的室内空气质量,辐射、照明和噪音强度等指标,使甲方达到安全居住、生活的目的。

    乙方违反前两款规定的,应当立即更换和重做,更换后的材料和设备不再收费,原工期不变。

    第十二条甲方变更施工内容,乙方应当同意。工期、总价款、《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内容相应变化的,经甲方书面确认后生效。

    第八条至第十二条在乙方提供施工使用的材料、设备以及劳务的情形下适用。

    第十三条该房屋的工程总价款为_________元,其中人工费_________元、税金_________、其他费用_________元。

    第十四条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当按时送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乙方应在验收后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运抵现场,经乙方验收后发生损坏的,乙方应当赔偿。

    第十五条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均应用于本工程;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

    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短缺或被更换的,乙方应按短缺材料和设备的价款或材料和设备被更换前后差价的10倍赔偿甲方。

    第十三条至第十五条在甲方提供施工使用的材料、设备,乙方提供劳务的'情形下适用。

    第五章付款方式

    第十六条工程款按以下方式支付:

    「一」本合同签订后,开工前二至五日,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30%的工程款;

    「二」完成50%的工程量之日后的三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40%的工程款;

    「三」竣工验收后三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25%的工程款。

    「四」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或双方约定的保修期满,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5%的工程款。

    甲方支付工程款,乙方的业务员或施工人员收取的,视为乙方收取。

    第十七条因变更施工内容导致总价款增减的,甲方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支付或收取增、减部分的款项。

    第十八条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甲方全额付清应付款项后,乙方应当出具合法发票。

    第十九条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有权留取相当于工程总价款的5%的保修基金。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内没有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的,甲方应将保修基金全额退还乙方。

    第六章结算

    第二十条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后对价款有异议的,可以要求不超过七日的核价期,核价期内,甲方有权暂停向乙方付款,乙方应当同意。甲方若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的,核价期至取得评估报告之日届满。

    甲方委托第三方评估价格的,以《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约定的价格作为计算总价款的依据,按照评估结果结算总价款,乙方应当同意。

    第七章工程进度

    第二十一条本工程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竣工,工期为_________天。每日施工时间为_________时_________分至_________时________分「_________时_________分至_________时_________分休息」。

    推荐合同范本·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甲种本」·办公楼装修合同·装饰装修合同·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装修合同书样本·装修施工协议书工期中施工时间内,乙方未施工的,不论工程是否竣工,未施工的每1日按延误工期1日处理。不满1日的按1日处理。

    第八章施工

    第二十二条乙方指派_________为工程驻工地代表,负责本合同的履行,包括根据要求组织施工,协调、处理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乙方对其指派的驻工地代表的行为均予认可。

    乙方更换驻工地代表的,应当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收到更换通知前,乙方对原驻工地代表的行为应当认可。

    第二十三条乙方应当自行施工,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转包给任何第三方。

    第二十四条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以及国家和本市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他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和双方的约定。

    第二十五条施工期间,甲方及其代表有权在现场查看、了解、检查施工情况,乙方应当配合;但甲方不得因此影响乙方施工。

    第二十六条乙方应当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按照甲方认可的设计、施工方案和做法说明完成工程,确保工程质量,不得偷工减料。

    第二十七条施工期间,甲方修改设计方案并相应地变更施工方案、增减施工内容的,应在变更的项目施工前通知乙方,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要求施工。

    甲方变更、增减施工项目的,应当与乙方签订作为本合同附件「六」的《工程项目变更单》。

    因甲方变更工种项目引起竣工日期和工程总价款变化的,按本合同第十二条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八条乙方在施工中不得变更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擅自折、改供暧、燃气管线,或实施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危害使用

    安全,和超过住宅原设计标准的行为。

    甲方要求实施前款规定禁止的行为,乙方可以拒绝,但应当提供修改意见。

    第二十九条乙方应当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证作业人员安全,避免甲方房屋和其他财产的损失。

    乙方违反前款规定,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

    甲方「签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住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邮编: 邮编: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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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订日期: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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