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 欢迎您光临范文专家站,一个优质的范文模板文案基地。欢迎加入VIP
  • 三人合作餐饮协议合同_多人餐饮合作合同-合作合同

    正文概述    2025-03-28 13:48:08   1

    多人餐饮合作合同范本-合作合同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多人餐饮合作合同范本-合作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多人餐饮合作合同范本-合作合同1

    甲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乙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丙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丁方: 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丁四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 店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 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备的资金管理优势和独特风味,使合作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 合作名称 、主要经营地、法人:

    合作经营的饭店名为: 经营场所位于: 法定代表人:

    第三条 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 ,范围包括 等。

    第四条 合作期限

    本次合作由合作人四方均同意终止合作,视为终止。

    第五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_以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人民币大写:伍万圆整」,占总股份的四分之一;

    乙方____________以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人民币大写:伍万圆整」,占总股份的四分之一;

    丙方____________以 方式出资, 计人民币 元「人民币

    大写:伍万圆整」,占总股份的四分之一。

    丁方____________以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人民币

    大写:伍万圆整」,占总股份的四分之一。

    2.各合作人的出资,于 年 月 日以前交齐,汇到银行卡上,卡和密码由甲、乙、丙、丁四方认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股份资金时,需至少两人同时在场。其他合作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3.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人民币大写 整」。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作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第六条 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作创收盈余,此为合作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作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如在合作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作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作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 合作人签单事项

    合作人到店签单事项由合作人四方决定后另行约定。

    第八条 入资、退资、出资的转让

    「一」入资

    1. 新合作人入资,必须经全体合作人同意; 2. 新合作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作协议;

    3. 除入资协议另有约定外,入资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资的新合作人对入资前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资

    1. 自愿退资。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资: ①合作协议约定的退资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作人书面同意退资;

    ③发生合作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作企业的法定事由。

    合作人擅自退资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损失。 2. 当然退资。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资: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资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资生效日。

    3. 除名退资。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③执行合作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作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资。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作人退资后,其他合作人与该退资人按退资时的合作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 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资对待,否则以退资对待转让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企业的合作人。

    第九条 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作人的权利:

    1. 合作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以及重要事项须由合伙人甲、乙、丙、丁四方共同决定;

    2. 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

    3. 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4. 合作人有退资的权利。

    「二」合作人的义务:

    1. 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 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 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 禁止行为

    「一」 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作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作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 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三」 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业进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

    十一条 合作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资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作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作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 合作的终止和清算

    「一」 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作期限届满;

    2. 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3. 已不具备法定合作人数; 4. 合作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销;

    6.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 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 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作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作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作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债务;返还合作人的出资。

    4. 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 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三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作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作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作人追偿。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作人未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资处理,转让的合作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作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四」合作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作企业法》而导致合作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作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作人违反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应按其他合作人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对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作人集体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 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作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贵阳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 其他

    「一」 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新入资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协议一式肆份,合作人各执壹份,送工商管理机关存档壹份; 「四」本协议经全体合作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全体合作人签章处: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签约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多人餐饮合作合同范本-合作合同2

    合伙人「甲方」:

    姓 名

    出生年月

    住 址

    身份证号码:

    合伙人「乙方」:

    姓 名

    出生年月

    住 址

    身份证号码:

    合伙人「丙方」:

    姓 名

    出生年月

    住 址

    身份证号码:

    合伙人「丁方」:

    姓 名

    出生年月

    住 址

    身份证号码:

    合伙人「戊方」:

    姓 名

    出生年月

    住 址

    身份证号码:

    鉴于,

    几方同意共同投资经营“ ”餐饮品牌,为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几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 餐饮的经营宗旨: 。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门店名号、主要经营地址:

    第三条 合伙期限。自XX年6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第四条 出资金额、 方式、期限。

    合伙人 以现金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

    合伙人 以现金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

    合伙人 以现金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

    合伙人 以现金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

    合伙人 以现金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或收回。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盈余分配:以出资额为依据,按出资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经营过程中的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合伙人共同承担。 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外几方应当按投资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六条 入伙、退出、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 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合伙人双方同意;

    2. 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 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其他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另一方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合伙人退伙后,几方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 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给其它合伙人。未经过全体合伙人同意,不得将合伙股份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其他人。其他合伙人均不同意接收转让股份的,按退伙方式结算。

    第七条 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几方合伙人共同选举 为合伙负责人。以 为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

    几方合伙人选举 负责合伙门店的财务。

    几方合伙人选举 负责合伙门店的运营。

    几方合伙人共同商议觉得合伙门店的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另行制定并几方签署。

    第八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 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

    2. 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 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 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 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 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最高额保证合同什么意思

    第九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 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另一方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条 合伙营业的继续。

    多人合伙人合作经营合同协议书

    「一」在一方退伙的情况下,另几方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业务。

    「二」在合伙人因其它客观情况无法继续经营的情况下,依该合伙人的书面授权或法定选择,既可以结算其财产,其他合伙人继续经营;也可经另几方合伙人同意,接纳其指定的直系亲属、配偶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一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伙期限届满;

    2. 双方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 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4. 被依法撤销;

    5.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 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 清算人由双方合伙人担任。

    3. 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约定的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4. 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本协议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法律而导致合伙门店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向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其他。

    「一」 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本协议确定合伙经营门店,与 公司《管理咨询协议》,委托该公司提供的管理咨询服务,人力资源派遣,财务管理,获得该公司的商标许可,并支付相关费用。

    「三」本协议确定合伙经营门店,对外为个体工商户承担民事责任,对内则依据本协议确定各合伙人的责任、权利、义务。

    「四」本合同一式五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五」本合同经双方合伙人签名后生效。

    合伙人

    合伙人

    合伙人

    合伙人

    合伙人

    星融丫范本范文网,一个优质的源码资源平台!
    星融丫范本范文网 » 三人合作餐饮协议合同_多人餐饮合作合同-合作合同